买单报关出口详解:政策背景、操作流程与出口新税法下出口企业应对策略。
2025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第17号公告将全面实施,要求代理出口企业必须报送实际委托方信息,否则需以自营方式承担企业所得税,标志着买单报关模式终结。
一、什么是买单报关?
买单报关是指出口方没有进出口权,或不愿使用自己公司抬头进行出口报关时,通过购买其他有进出口权公司的报关单证,以该公司名义进行出口申报的方式。这种方式在中国外贸体系中并不被官方鼓励,但在实际操作中广泛存在,尤其在中小型企业和SOHO卖家中较为常见。
买单报关的适用场景:
- 企业无进出口权
- 产品为零退税率(出口不能退税)
- 为节省成本或简化流程
- 跨境电商小包裹出口
二、买单报关与正报、退税报关的区别
报关类型 | 是否使用自己公司名义 | 是否可退税 | 是否可核销外汇 | 适用对象 |
---|---|---|---|---|
买单报关 | 否 | 否 | 否 | 无进出口权或不退税企业 |
正报(正式报关) | 是 | 是 | 是 | 有进出口权企业 |
退税报关 | 是 | 是 | 是 | 有退税需求的出口企业 |
正报优势:
- 可申请出口退税
- 外汇可合法回流
- 合规性强,风险低
买单报关劣势:
- 无法退税
- 外汇无法核销
- 报关单上无企业名称,影响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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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买单报关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多家物流服务商的标准流程,买单报关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 装箱单:列明货物种类、数量、包装方式等
- 商业发票:用于证明交易金额和货物价值
- SO(Shipping Order):船公司签发的装货指令
- 柜号与封号:用于识别货柜及其封条
- 如需商检或出口许可证:需工厂配合办理
注意事项:
- 买单报关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无法申请退税
- 外汇无法核销,影响资金合规回流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买单出口在外贸领域长期存在,尤其在小商品等低价值产品出口中普遍存在。企业为规避限制或简化流程,向有出口权企业购买完整报关资料用于海关申报,以此绕过正规流程。
现在,17号公告第七条规定,代理出口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必须附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提供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实际委托出口方指出口货物的实际生产销售单位,原则上是境内主体。如果代理企业填报报关行、货代公司等非实际委托方,该笔业务将按自营出口处理,由代理企业承担企业所得税。
公告核心要点解读:
- 专用设备抵免政策可在预缴环节享受
- 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税额抵免政策,而不再局限于年度汇算清缴阶段。
- 出口企业申报要求更加明确
- 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出口的,应申报自营出口收入;
- 企业通过委托方式出口的,应申报委托出口收入;
- 两类出口收入都需在申报表中分别列示。
- 代理出口企业需报送实际委托方信息
- 包括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的代理出口企业;
- 必须在预缴申报时附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
- 报送内容包括实际委托出口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口金额等;
- 若未准确报送,将按自营方式处理,由代理企业承担全部出口金额的企业所得税。
- 修订申报表内容
- 增加“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出口代理费收入”等项目;
- 增加“职工薪酬”“出口方式”等附报事项;
- 优化总分支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
新公告下出口企业在报关时提交的资料有何不同?
- 新增资料字段要求
- 新政下报关行通常会要求在报关资料中增加“生产销售单位”“生产销售单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商平台名称”“电商平台代码”字段信息。该字段需准确填写货物实际生产或销售方的法定名称全称和代码(电商平台代码可填“NO”),确保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
- 预缴申报配套调整
- 根据公告规定,出口代理申报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将同步向税务机关申报以下信息:
- 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 出口货物的金额明细。
- 根据公告规定,出口代理申报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将同步向税务机关申报以下信息:
- 执行时间与协作要求
- 报关行普遍要求出口企业在2025年8月1日前落实并施行报关资料中落实新增字段要求。如未按要求落实,可能会导致报关流程延迟,影响正常出口。
零报税出口企业在新规下的实操案例:
假设A公司的是零退税的出口商,找到B公司买单,B公司按照合约收取相应金额。假设A公司是公司,B公司就需要把A公司的详细公司资料包括公司名称以及营业执照上的信用代码进行上报,如果A是个人,个人委托B公司进行买单出口,则B需要把A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名字进行上报。如果B公司隐瞒委托方进行出口,则税局就会视同所有出口金额都是B公司自营出口,会要求B公司按照相应出口额进行相应缴税。
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积极影响:
- 提高政策透明度与操作便利性;
- 有利于规范代理出口行为,保护真实出口企业利益;
- 促进出口企业依法纳税、合规退税。
风险与挑战:
- 买单报关模式将面临合规障碍:代理企业必须报送真实委托方信息,否则将承担税负;
- 虚假出口行为将被严格监管;
- 企业需加强单证管理,确保申报数据一致性。
出口企业应对策略
- 自营出口优先
- 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应尽量采用自营出口方式,确保退税与税务合规。
- 合规代理出口
- 如需委托代理出口,务必与代理企业签订明确合同,并确保其在申报时如实报送委托方信息。
- 停止买单报关操作
- 买单报关将无法满足新规要求,企业应尽快转型为合规出口模式。
- 建立税务协同机制
- 财务、报关、销售部门应协同管理出口数据,确保申报一致性。

常见问题答疑
买单报关是否还能继续使用?
新规要求代理企业报送实际委托方信息,买单报关因无法提供真实货主信息,基本被堵死。
代理出口企业不报送委托方信息会怎样?
将被视为自营出口,代理企业需对全部出口金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出口企业如何填写新的申报表?
需在“营业收入”项目下分别填写“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并在附表中列明委托方信息。
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是否必须在预缴阶段享受?
不是必须。企业可选择在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享受该政策。
这项公告标志着中国出口税务管理进入更高合规化阶段。出口企业应及时调整操作模式,确保在新政下合法合规、稳健发展。
《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填写模板(示例)
序号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出口金额(人民币) | 出口时间 | 出口商品名称 | 出口方式(如市场采购) | 合同编号 |
---|---|---|---|---|---|---|---|
1 | 深圳市华X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300MA5FXXXXXX | ¥1,250,000 | 2025-07-15 | 电子元器件 | 外贸综合服务 | HMT20250715A |
2 | 广州恒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GXXXXXX | ¥980,000 | 2025-07-20 | 服装及配饰 | 市场采购贸易 | GX20250720B |
填写说明
- 委托方名称:填写实际出口货物的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准确填写,用于税务识别
- 出口金额:以人民币计价,按合同金额填写
- 出口时间:填写实际报关时间或提单时间
- 出口商品名称:填写主要商品名称,建议与报关单一致
- 出口方式:如“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一般贸易”等
- 合同编号:填写与委托方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编号
税务新规下买单出口的路已被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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